【本報訊】香港因為轉運香樹而得名,但百多年後的電腦資訊時代,香樹幾乎不為人所知。一名「識貨」的持雙程證男子因為砍伐香樹,運返鄉間製香被捕,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非法砍樹,被判罰款二千五百元。 記者:徐雲庭
被告劉付輝,二十六歲,報住廣東省化州市,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持一個月有效的雙程證來港。控罪指他於本月十二日在沙頭角萊洞村及下禾坑村,在沒有合法權限或辯解下砍伐樹木;有關控罪最高可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入獄一年。
案情指出,警方收到村民投訴指村內很多樹木遭人砍伐,於是展開調查,並於本周一(十二日)在萊洞村截獲被告,在他攜帶的一個大膠袋內撿獲木塊四十件,共重十三點二公斤。他在警誡下承認木塊是當日早上八時,在下禾坑村的林區砍下。
警方將被告帶返下禾坑村的林區,發現兩棵樹的樹幹有被砍伐痕迹,在泥土上同時找到一些木碎。稍後經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鑑定,該些被砍伐的樹為香樹,學名「白木香」。
被告昨日在庭上承認控罪,他向裁判官解釋,不知道在本港砍樹是犯法,而砍伐的香樹準備帶返鄉間製香自用。
最後裁判官判被告罪名成立,罰款二千五百元。被告聽取判決後曾經求情,但不獲裁判官理睬。
記者昨日到沙頭角萊洞村發現一棵有砍伐痕迹的香樹,樹身約十米高,直徑約二十公分。據八十歲的原居民鄧權指出,村民叫香樹做「香仔樹」,曬乾後焚燒產生香味,也有村民將它製成木屐,取其輕巧耐用。
此外,本港早年盛行吸食鴉片,有村民燒香樹辟鴉片味以避過警方巡查,及至鴉片煙被禁,燒香樹才逐漸式微。
案件編號:FLCC13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