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女子去年多次光顧荃灣一間美容院的針灸療程,在其中一次接受針灸治療時,插進腹部的針突然截斷,留在她體內,無法取出,最終須到醫院求診,施手術後竟取出兩支逾寸長的斷針。她昨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控告美容院疏忽,索取醫療賠償共四萬九千多元。 記者:柯弘毅、羅宇光
申索人張綺華昨興訟向蕭愛芳(譯音)經營的LadyBeautyServiceCentre索償。申索人表示,她因治病需要,於去年五月光顧該間位於荃豐中心的美容院,以一萬一千多元購買九十次針灸療程,她先後接受過約五十次療程,未發現有問題。但去年七月二十五日,再到美容院施針灸,在進行療程期間,因美容院職員疏忽,導致部份針身留在其腹部。
張指當時美容院職員突然表示「支針斷了」,即有一部份留在體內,但職員仍稱此情況常見,支針會溶。惟她大為緊張,職員其後嘗試用尖嘴鉗出或用磁石吸出體內的斷針,俱不成功。張自行前往仁濟醫院急症室求診,照X光後竟發現留在體內的斷針有兩支,但急症室醫生未能即時取出斷針。張稍後轉往另一間私家醫院,延至八月中施手術將斷針取出。
張綺華表示,斷針留在腹部期間,彎腰亦會隱約感到體內有異物,她並指斷針取出後,另發覺腹部及膝蓋等針灸位置發炎及出疹,需要接受醫生治理,更令她擔心會留下永久疤痕,而造成精神壓力。她指美容院曾答應支付醫藥費,但其後只允賠償一千元,於是興訟追討賠償。
美容院負責人蕭愛芳昨在庭上辯稱,申索人於療程期間講電話及經常郁動身體,才導致針灸用的針折斷留在腹部。與訟雙方昨日未能達成庭外和解,審裁處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一日再提訊,以便答辯一方徵詢法律意見。申索人現索償醫療費約八千元、追討全部療程費用一萬一千元、以及日後醫療開支等損失,合共四萬九千六百元。
衞生署發言人指出,本港中醫受《中醫藥條例》及法定的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規管,獲委員會接納為「全科」、「針灸」或「骨傷」的表列中醫或註冊中醫,才可合法行醫。不過,部份牙醫、脊醫及物理治療師施行針灸,可獲豁免註冊,但他們受所屬業界頒布的守則規管。
案件編號:SCTC10545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