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顯平民總統 阿扁出庭作證做騷

凸顯平民總統 阿扁出庭作證做騷

台灣總統陳水扁昨日到花蓮出庭作證,創下首位現任總統出庭的紀錄。他刻意凸顯平民總統的形象,步行二百公尺入檢察署、先向檢察官鞠躬、站着應訊,庭外則有逾百名陳水扁支持者聲援,也有逾百名被禁止入內旁聽的記者。

乘專機抵花蓮改搭旅巴
去年花蓮縣長選舉時,民進黨候選人游盈隆提出發放原住民頭目每月五千元台幣津貼的政策,被舉報涉賄選,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李子春決定傳喚兼任民進黨主席的陳水扁出庭作證。
陳水扁昨日乘總統專機到花蓮後,換乘旅遊巴前往花蓮地方檢察署,沿途未實施交通管制。陳水扁特意在離檢察署二百公尺處落車,未有貼身保鑣跟隨,逾百名支持者在場高呼「總統,加油」,簇擁他到檢察署門口。
為表示對總統的尊重,檢察署特地為陳水扁加設一張座椅。庭訊開始時,李子春多次請陳水扁就座,但陳水扁只表示感謝,在兩個半小時的庭訊中沒坐。庭外雖有逾百名記者守候,但檢察署堅持不准記者旁聽。據透露,李子春在問陳水扁時,態度與口氣與平日說話相同,不徐不疾,重點在於整個頭目津貼的政策擬定過程中,黨主席是否知情。

庭訊不就座禁記者旁聽
當事人游盈隆對檢察官傳訊總統大為不滿,在庭外連呼三聲「荒謬」。他表示,頭目津貼是公共政策,卻被濫用公權力的檢察官偵辦,他要提出嚴正的抗議。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黃志芳說,陳水扁原定要出席國際國會議員亞太地區安全論壇並致辭,但他仍決定到花蓮出庭,這是對司法的尊重。

親民黨發言人黃義交則批評陳水扁的出庭過程,讓人不得不承認他是「做事外行、作騷內行」。他指出,現任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就是讓總統專心處理國政,總統如今出庭造成的慣例,是否留下後遺症,值得深思。

總統享刑事豁免權
依據台灣現行法律,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但沒民事責任的豁免權。「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內亂罪、外患罪是指通敵、洩密等危害國家安全和主權的行為。
因此,在今次民進黨涉嫌賄選案中,陳水扁就算是被告,也可享有豁免權,不用出庭,何況他只是被檢察官列為證人,他堅持出庭相信是出於造勢等政治考量。
台灣《蘋果日報》/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