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退休老翁疑因談論賽馬問題起爭執,從腰包取出三吋長生果刀,刺向對方胸膛致死一案,昨在高等法院審結,陪審團退庭商議不足一小時,一致裁定該退休老翁誤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兼獲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期間自資聘請律師的訟費。
六十三歲被告張銳釗,原被控於去年三月二十七日,在深水埗上李屋花園,誤殺六十二歲男子李銳甫。
控方指,案發當日下午,上址女管理員發現李倒卧長櫈,胸口不住流血,叫她代為報警。此時,頭部受傷的被告在旁邊「行來行去」。李送院救治,延至當晚傷重死亡,被告則向警員解釋,李先用士巴拿擊他頭部,他從腰包取出一把三吋長的小刀,刺向李胸部一下。被告庭上辯稱出於自衞。
案件編號:HCCC18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