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悉事主密碼 認罪押後判刑<br>青年偷卡盜款花光老翁綜援

早悉事主密碼 認罪押後判刑
青年偷卡盜款花光老翁綜援

【本報訊】一名青年乘家中年老租客洗澡,以偷龍轉鳳手法偷對方提款卡,㩒機提取三千多元綜援金,老租客因提款被「食卡」,向銀行查詢揭發竊案,被告青年昨在屯門法院承認盜竊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一月二十七日,以待取閱勞教中心及戒毒所報告,被告還柙候判。

㩒機被食卡揭發
被告孫志偉,二十四歲,裝修工人,控罪指他於去年六月十四日在八鄉錦田公路滙豐銀行自動櫃員機,偷取了李志輝三千元。
案情指出,六十五歲的事主,於去年六月十四日往銀行提款時,遭自動櫃員機「食卡」,兩日後,他再往銀行欲取回提款卡,但銀行職員表示,其銀行戶口於上述日子確已提取了三千二百元,事主遂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去年底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於六月十日趁事主洗澡時,偷去事主銀包內的提款卡,放入自己的提款卡來頂替。

每逢月中發綜援
被告早已知悉事主的提款卡密碼,因為事主「打麻雀」曾經輸錢給他,並將提款卡交予他後,講出易記的密碼「一二三四五六」,着其自行「㩒機」還賭款。
被告亦知道事主每逢月中會領取綜援金,他於案發日的早上搶先往櫃員機提款,然後將卡丟棄於垃圾桶,而涉款經已在深圳花光。
律師求情表示,事主為被告家中的租客,他欠了房租,被告沒有以合法方式追租,私下取回所欠租金而干犯本案,事主已原諒被告,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年輕,給予機會輕判。
案件編號:TMCC14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