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劉德華唱片製作工序的加際娛樂有限公司,繼早前被華仔好友余偉國任董事的公司入稟高等法院,追討一百二十萬元欠債後,昨日又被劉德華相關公司入稟,要求法院頒令聲明終止與加際娛樂於前年所訂的協議,並禁制對方侵犯其唱片版權。
原訴為海外註冊公司MediaGlobalAssetsLimited同時要求法院頒令加際娛樂將違反以上禁令的侵權唱片及相關產品交出、交還母帶及交代侵權所獲得之利潤,並賠償因違反協議令原訴蒙受的損失。
劉德華經理人公司負責人李先生昨日透過電話訪問說:「因為加際出咗呢個違法產品,之前我哋出咗封律師信畀佢哋,要求合理解釋,但對方一路都冇回應,所以今次決定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成件事已交咗畀律師處理。」
案件編號:HCA61/2003
採訪:羅宇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