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田新城市廣場惠康超級市場內的肉檔,涉嫌藏有非合法來源的豬肉以供發售,持牌人昨被食物環境衞生署正式檢控,案件將於二月四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審訊。
食境署人員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根據線報突擊搜查港九新界十三處地點,包括多間的惠康超市及豬肉供應商分銷中心工場,結果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惠康超市內的肉檔,撿走二十三公斤懷疑來自不合法來源的豬肉,另外,在屯門良田村一間供應商分銷中心的冷凍倉,撿走一點八公噸被剝皮及無印的來歷不明豬肉。
食環境經調查後,昨日根據《食物業規例》,向沙田新城市廣場的惠康超市肉檔持牌人,及屯門良田村的豬肉供應商作出檢控,他們涉嫌藏有不合法的豬肉以供發售。沙田新城市廣場惠康超市肉檔案件,將於二月四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審訊,而屯門良田村的豬肉供應商案件,則於二月二十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審訊。
食境署發言人稱,任何人出售並非來自持牌屠房或不合法來源的肉類均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加每日罰款九百元。本報昨聯絡惠康發言人,但截稿前未獲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