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置」免供期三年

「首置」免供期三年

粉嶺夫婦墮樓慘劇中,男事主因為擔心經濟出現問題而精神錯亂鑄成大錯,其中他在兩年前申請的「首置」貸款,三年的免供期將屆滿,九個月後他便要分期還款,令他受困擾,最終受不了壓力而精神崩潰。
「首次置業貸款計劃」是港府在九八年推出,最初是提供給月入七萬元以下的家庭,而擁有淨資產不超過一百二十萬元和過去十年於香港沒有物業,每戶則可以最高借取六十萬元或不高於樓價三成,作為買樓的首期,年息為二至三厘半,最初三年不需還款,隨後則作十年每月攤還。

拖欠個案不斷增加
其後因為通縮及樓價下跌,政府一再放寬計劃,將入息限額降低至五萬元和一百萬元資產;不過隨着負資產和失業情況惡化,「首置」的破產及拖欠個案不斷增加。粉嶺夫婦命案中的事主,便是在○一年九月以「首置」貸款購下碧湖花園一個售價一百二十八萬元的單位,事主除了要供銀行按揭貸款外,年尾更要為「首置」供款每月增加一筆支出。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