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車爭路起紛爭<br>罵人司機被榴槤扑頭

兩車爭路起紛爭
罵人司機被榴槤扑頭

台灣兩名司機因行車爭路發生爭執,其中一人竟順手拿起路邊水果店一個榴槤,猛砸對方的太陽穴,導致對方血流滿面。行兇者日前被重判入獄五十天。
事發於前年六月,司機史文龍駕車行經台北新店市安成街和安德路口時,突然煞停車,導致後面一輛汽車追撞上來。該輛汽車的司機大罵史文龍後,開車離去。史不甘受辱,一直尾隨該名司機至一家水果店前,趁對方下車買生果時,又再走上前與他理論。

臉上一個個洞血流如注
該名司機見勢色不對,便說:「有問題,可以請警察來處理。」隨即拿出手機報警。史文龍突然向他拳打腳踢,並順手拿起生果店旁的一個榴槤,猛砸其頭部,令他當場血流如注。連勸架的一名路人,也被榴槤刺傷手部。
地方法院日前開庭,法官依照傷害罪,判史文龍入獄五十天。曾在庭上作供的水果店老闆昨稱:「我當時看到他們在那裏拉扯時,已經趕快把水果刀收起來,沒想到其中一人竟順手拿起榴槤,往另一個頭砸下,那人臉上就一個個洞,血也一道道流出來,開庭時,法官還向我要『凶器』,我說賣掉了,法官還罵我怎麼可以賣掉,我怎知一個榴槤那麼重要。」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