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果店違約房署未採行動

糖果店違約房署未採行動

馬鞍山居屋錦泰苑商場地下一糖果店,半年前開始被居民投訴違反租約規定,出售熟食和麵食,房屋署卻懶懶閒,雖半年前已開始收到居民投訴,但至今未採取行動。

「嗰次我喺間舖頭買咗燒賣粉果返屋企食後,就肚痛肚屙。令到我留意到原來間舖係冇熟食牌,係唔可以賣呢啲熟食或麵食。雖然我嗰次唔舒服未必同佢哋有關,但食物衞生係好重要㗎」。
居於馬鞍山海典灣的林先生投訴稱,上月初,他到毗鄰居屋錦泰苑商場地下一糖果店,購買食物回家食用,事後感到不適,並發現糖果店未持有食物製作工場牌照。事後,他曾向食物環境衞生署和房屋署投訴,但事隔一個多月,糖果店仍照常出售違規熟食及麵食,只稍作收斂,但一直未見房屋署採取行動。
他稱,現時糖果店被投訴後,雖不再高調出售燒賣粉果等熟食,但於每日下午五、六時,仍會偷偷出售雞髀,以及台式冷麵等食物,冷麵收藏在雪櫃。

無食物製作工場牌
記者前往糖果店查證,見一中年女子在店內一小房間處理台式冷麵。記者走近存放汽水的雪櫃,於上格取出一罐汽水後,再打開貼有錫紙玻璃門,在下格取出冷麵,到櫃台結帳,其間記者隨口向店員打聽:「做乜冇咗燒賣和粉果賣?」店員回應稱:「唔畀賣呀。呢啲(冷麵)可以收入雪櫃嘛。」說罷則朝記者笑一笑,再將已混好醬汁的麵食交記者手中。
食物環境衞生署向本報證實,上述糖果店並未持有食物製作工場牌照,且有關租約只容許糖果店出售糖果等食物。食環署於去年底曾收到投訴,指糖果店出售熟食食物,曾派員前往視察,亦見店內有燒賣和粉果等出售,故食環署職員已向糖果店負責人發出口頭警告,日後並會定期派員巡視。

承諾加強突擊巡查
房屋署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根據租約規定,糖果店只可出售糖果等食物,出售燒賣、粉果、魚蛋、雞髀和麵食等已屬違規。其實,房署於半年前已收到投訴,指糖果店違規經營,半年來亦曾多次突擊巡查及作出口頭勸喻,其間更曾發出警告信,但糖果店只稍作改善,仍偷偷出售非租約容許出售的食物。發言人強調,會加派職員作突擊巡查,並會在租戶續租時,一併參考有關投訴。
(一二三○○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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