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乞現象 - 陶傑

行乞現象 - 陶傑

自由行帶來了許多大陸流浪丐,所有從前一度優皮的地段:交易廣場、連卡佛、香港會,都有乞丐在求乞——有的斷了一隻手,有的萎蜷着一隻腳,有的手抱一個用幾張黑毯裹着的嬰孩,有的是滿臉泥垢的和尚,站着一動不動,叮叮地敲着一隻鐘,情調十分珠江三角洲。
自由行的乞丐點綴着前殖民地留下的精英地域,像一塊精緻的蛋糕開始發霉,出現一些青藍色帶點灰毛的小斑點。警察懶得再管,中環穿梭上班的行政一族也習以為常,這到底叫做血濃於水還是回歸一體化甚麼的,也已經不太重要。——有了居英權或美國綠卡的,早已經有了;回流特區工作住在南區的房屋津貼等也早已安排停當了。提着公事包繞着三五個裝扮極高戲劇性的乞丐擦身而過,正好帶着一分應有的都市人的冷漠。不會再感到突兀,正如身為一個銀行家,到了印度的孟買,看見火車站的列車頂黑壓壓擠滿了幾千人,你不再感到詫異,因為你只是過客,到底不屬於這個地方。

但是,這些乞丐可不可以增加一點點新意?行乞得法,不但沒有厭惡性,而且可以成為都市風景的一章。紐約的乞丐每天平均收入港幣一百二十元。一個名叫邁耶思的社會學者,出版了一冊觀察的心得,叫做《街童與街景》(StreetKidsandStreetscapes),探討紐約的乞丐為甚麼形象還相當「成功」,因為行乞也是一種人際關係,行乞不一定令人厭惡,「行乞者如果表現得像一個『仆街王八蛋』,就敗壞了各方面的情趣,(Whenyouactlikeanasshole,youruinitforeverybody),不但令人破財,而且妨礙了人類情感的交流」。
這樣的社會學,有如開一家畫廊,着眼處未免太精緻了。中國的乞丐尚未可做到。滿頭癩瘡的童丐上來拉扯,在受害人的衣衫上留下幾個指印,旁邊一個操縱着小孩的中年婦人斜着一雙鼠般的眼睛打量着。人人知道在這裏遇到行乞者滋擾,必須冷酷而嚴拒,因為在這裏行乞,是一門行Asshole的行業。
八十年代的港產片《花城》,香港人周潤發遠去巴黎行乞,還在地鐵車站裏拉小提琴。那時即使行乞,包裝也很浪漫,不像今天,自由行滿街的奇丐向香港人伸手,為了○七普選,香港人要向中國伸手,彼此其實都在求乞,一樣的鐵石心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