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綽號「鐵人東」的前的士高經理戴曉東,去年五月就「晒馬」包圍執勤警員案,上訴得直獲釋放後,昨入稟高等法院,重提○一年遭元朗警署反黑組三警「砌生豬肉」案,控告警務處長和涉案的前高級督察李志輝令他受到身體傷害,要求索取懲罰性賠償。
原訴人為戴曉東(三十三歲);答辯人分別為律政司代表的警務處長及元朗警署反黑組前高級督察李志輝(四十一歲)。入稟狀指,基於被告的疏忽和錯誤,原訴人於○一年一月十二日,在元朗安樂路CATWALKFANTASYDISCO外受到身體傷害,要求被告作出懲罰性的賠償,以及涉案訟費。
事發當晚,李志輝帶隊到CATWALKFANTASYDISCO查牌,李與警長黃汝麟及毆陽儒,將戴曉東帶往後巷質問一名前僱員的下落。戴敷衍回答,李粗口大罵,先後踢他左腿及打面,再用力叉其頸部,並將他推往後門拳打腳踢。戴事後留醫一天。
三人翌日訛稱查牌發現的士高賣酒予未成年人士,把戴叫到後巷要求不予追究被拒,自己用頭撞門,遂起訴戴阻差辦公。但後巷閉路電視拍下打人過程,戴將影帶交往警察投訴課處理,掀起一場軒然大波。
直至前年二月,三警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等四罪成立,兩名警長被囚年半,另被控普通襲擊罪成的李志輝,被判入獄兩年半。
戴曉東前年另涉在元朗酒吧外「晒馬」事件,二十多人包圍執勤警員,在屯門法院被裁定兩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罪成判監兩年,候判期間,並曾在醫院內鬧事,用筆指着咽喉企圖自殺呼冤。戴去年五月在高院上訴得直獲釋;三警的上訴則被駁回,李志輝現仍在服刑中。
案件編號:HCPI2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