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困因停售居屋

財困因停售居屋

民主黨副主席 何俊仁?李永達

房委會剛發表的年報題為「關懷為本,順逆同行」,封面還有一位婆婆與小孩同行的照片,頗為感性。但是,上月房屋署透露風聲,把綜援家庭編配到位置偏遠、樓層低或景觀較差的平租公屋單位,房屋署建議這些具歧視性的「旁門左道」,究竟是否真心希望與市民「順逆同行」?
房委會陷入財務困局,為甚麼不積極改善其財政管理及控制開支,反而把責任推卸在弱勢社群身上,為他們貼上一連串負面的「標籤」?

保養維修所費不菲
事實上,綜觀房委會多年的帳目,我們發現,居屋出售情況是直接影響房委會綜合帳目的起跌。政府宣布停售居屋,房委會出現財政問題在所難免。加上政府決定在二○○六年前停售居屋,房委會要為萬多個空置長達三年的單位作保養,到再推出發售前又要先進行維修,房委會的財政壓力必然百上加斤。
居屋不能賣,房委會收入銳減,二○○二/○三年度的整體運作盈餘就只有五點六五億元,與二○○一/○二年二十二點六億盈餘相距甚遠。既然如此,房委會為何不按原定計劃出售公屋,減少財政負擔?擬出售的租者置其屋計劃第六期甲及乙,逾期一年有多,出售遙遙無期,打亂了不少有心購買其租住單位的居民原先計劃,居民亦因此要多繳租金;其實,這些租金本來可以作為供樓的款項。如果房委會認為公屋單位是沉重負擔,為何不繼續出售,轉虧為盈?
出售公屋無疑是一種減輕房委會財政壓力的辦法,但房屋署則以維修為由,一再拖延;相反,公屋租金並未「依法」而減,房委會卻「有效率地」構思歧視弱勢社群的方案。社會上的長者及弱勢社群,除了要面對削減公共福利及社會服務所帶來的生活壓力外,是否就連一點尊嚴也不能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