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提芬妮與我離離合合多年,常叫我又愛又恨。其中一點,有時我希望她糊塗的時候她卻很明白,希望她明白的時候她卻很糊塗。對「燃指」這故事,她便不願放過我。
「首先,」她說,「以我所知,燈油做成的火溫度低,只能燒掉皮肉,燒不掉骨頭。你說燃手指以至成粉末,顯然是胡說!」
我臉上有點掛不住,但她說對了。可是我不是胡說,起碼不是故意胡說。事實上,當事人的確有詳細描寫骨頭燒不掉之類的一些細節,但因為聽得叫人難過,所以我不忍心講。
「好吧,你不忍心講,所以故意胡說。」她一絲笑意也沒有:「那麼,第二,燃指算不算自殘?佛教經典上有沒有根據?」
這個問題非常難答。以凡夫的立場,這行為是自殘;但以禪者的立場,色即是空,空則身體也只是妙有,不是實有。既非實有,那有自我?既無自我,那來自殘?
禪者燃指,身體並沒有痛楚,這是多年嚴格訓練的結果,絕對不是你我可以模仿,也絕對不是宗教狂熱者的邪行。《華嚴經》上有這樣的一句:「將此身心奉塵剎,是則名為報佛恩。」《華嚴經》經教甚深,不能從字面解釋,所以自古以來雖然有人燃指、燃臂,甚至燃身,但禪林佛寺從不鼓勵。畢竟,佛法是針對心去做文章,經上常說「心滅,法滅」,不是叫人燒了經典,再把心挖出來也燒掉。
「以後這種複雜又嚴肅的題目,不能當逸事寫,討罵!」史小姐不客氣地撂電話。史小姐有時剛正得嚇人。她曾經去中學代過課,被她嚇儍了的學生暗地叫她──鐵面姑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