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走了,大家惋惜:「那麼年輕,活多幾年才對呀!」
活多幾年?活來幹甚麼?等人老珠黃?待觀眾一個個拋棄?
只有娛樂圈中的人,才明白蠟燭要燒,點兩頭更明亮的道理。一剎那的光輝,總比一輩子平庸好。
人生浮沉,藝人是不能接受的,他們永遠要站在高峯;要跌,只可跌死。
當事業低迷的時候,藝人恐慌,拚命掙扎。這時,好友離去,觀眾背叛,他們陷入精神錯亂。這也是經常見到的事,因為他們不是一般的人,他們是藝人。
就算一帆風順,藝人也要求所謂的突破,換一個新面孔出現。但大家愛的是舊時的你,喜歡新人的話,不如捧一個更年輕的。
更上一層樓,對藝人來說,極為危險,也只有走偏鋒,才有蛻變。突破需要很強的文化背景,可惜一般藝人讀書不多,聽身邊的豬朋狗友的話,一個個像蒼蠅跌下。
曾經有人對藝人做一個結論:天才,一定要有,但是運氣,還是成功最重要的。
藝人以為神一直保佑着他們。失敗是一種考驗?他們的宗教之中,是不允許有人對他們有任何的懷疑。
明明知道是錯的,可是沒有人能阻止他們。藝人像瀑布,不停沖下,無休無止,一直唱着《我行我素》之歌。
藝人並不需要同情,他們祈求的是你的愛戴。勸他們保護健康,是多餘的。
像一個戰士,最光榮的莫過於死於沙場。站在舞台上,聽大家的喝采,那區區的絕症,算得了甚麼?
燎原巨火。燃燒吧。只要能點亮你的心,藝人說:「我已活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