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市民,選聘家務助理或清潔公司協助大掃除前,需事前議定價錢及損壞家具的賠償。該會副總幹事劉燕卿說,與提供大掃除服務的機構清楚議價非常重要,包括商討打掃時若家具有損壞,應如何作出賠償,以免事後雙方發生爭拗。
至於勞工保險問題,劉燕卿表示,大部份機構已替家務助理購買勞工保險,應付他們因工受傷的賠償,但消費者宜先進行確定,否則需自行購買。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外籍傭工只可替合約內僱主做家務,若為其他人工作如大掃除,無論傭工、僱主或接受大掃除服務者,均違反《入境條例》,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就算僱主聲稱免費讓菲傭替朋友大掃除亦屬違法。
發言人說,聘用外籍家庭傭工者亦可能被控以「聘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名,最高可被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