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被除牌的前律師鍾懿芳,涉嫌在十年前,出售名下寶馬山豪宅時,不誠實地向買方律師提供一份解約協議,假稱之前一次物業買賣已正式取消,並已向對方發還定金,誤導律師行相信她有良好業權,盜取買家透過律師行支付的五百二十餘萬元。鍾被控盜竊等兩罪,昨日在區域法院受審。 獲批准離開犯人欄 五十三歲被告鍾懿芳,另否認一項以欺騙手段促致有價產權書簽立罪。她昨獲法官批准離開犯人欄,坐於律師席用電腦做筆記。 案件編號:DCCC68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