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毆鬥 兩人襲警

醉漢毆鬥 兩人襲警

【本報訊】尖沙嘴東部港晶中心外,昨凌晨發生激烈的警民混戰場面,兩批醉漢在一家卡拉OK內疑因「眼望望」起衝突,大打出手,三名職員制止亦被毆傷。警員趕至在街上拘捕疑人時,當中三人酒後失控發狂反抗,並企圖腳踢狂吠的警犬,兩度與警員糾纏翻滾地上終被制服。事件中,共有七名涉案男子被捕,另外四人送院包括三名警員。

「放手啦好痛」
現場為加連威老道港晶中心一家卡拉OK,昨凌晨四時許,一名姓謝(二十六歲)男子走出卡拉OK房時,在走廊與五名男子疑因「眼望望」問題起衝突,謝寡不敵眾被人用玻璃樽襲擊受傷。卡拉OK房內的傷者兩名友人見狀,立即衝出加入戰團,八人扭作一團情況混亂。三名卡拉OK職員上前制止時,被殃及受輕傷只好報警求助。
大批警員帶同警犬瞬即趕至現場,在港晶中心門外截停一批懷疑涉案男女調查。據稱,其中一名滿身酒氣的男子,疑不滿被警員截停拒絕合作,雙方糾纏,被多名警員合力按在地下,他被制服後求饒稱:「阿Sir,我合作啦,我酒醒啦,放手啦,好痛啊!」在場一名女子亦情緒激動,要求警員放人,但被女警勸開。

企圖腳踢警犬
警員控制場面後進入卡拉OK內調查,未幾帶同傷者友人到街上認人調查,當警員企圖帶走疑人時,另兩名男子疑又酒後失控發狂反抗,企圖腳踢狂吠的警犬,警員阻止與兩醉漢糾纏,雙方在行人路及馬路上滾作一團,最後兩名醉漢終被制服。
事件中,警方共拘捕七名涉案的男子(二十六至二十九歲),涉嫌在公眾地方打鬥,其中兩人更涉嫌襲警,三名警員混亂中受輕傷,與被毆傷的事主一併送院敷藥。

襲警可囚兩年
就尖沙嘴昨發生醉漢打鬥及襲擊到場調查的警員事件,法律界人士指出,「襲警」罪屬刑事罪行,定義甚為廣泛,包括疑犯被拘捕時掙扎,不小心弄傷警員而可能被入罪,若罪名成立,最高刑罰可判入獄兩年,但一般而言,法官在量刑時,需視乎案中證據是否足夠及成立,才作出有關案件的判刑。

涉毆鬥案的男子被制服後求饒。

警犬亦有到場協助警方執行任務。

涉案男子向警求饒(左二),在場女子情緒激動要求警方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