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還260萬賄款及所領福利津貼<br>陳裘大或須賣樓申請破產

須還260萬賄款及所領福利津貼
陳裘大或須賣樓申請破產

【本報訊】被捕前銀行戶口僅得約一百萬元存款的陳裘大,雖有兒子陳奕迅資助,應付過百萬元的律師費,但面對法官頒令要他歸還二百六十萬元實收賄款;公務員事務局也有可能追討他昔日領取的福利津貼,其財政狀況確實有隱憂。其代表律師透露,陳裘大會賣掉物業,甚至可能要申請破產。

須歸還賄款予僱主
陳裘大被裁定違反的《防止賄賂條例》規定,他須歸還賄款予僱主作為賠償。大律師夏偉志竭力替他爭取,指他資產有限,況且控方沒有證據顯示賄款去向,希望法官行使酌情權,毋須歸還整筆款項。
控方則呈上英美煙草公司前高層呂健康一案,指上訴庭已表明,辯方不能以被告沒有能力承擔作藉口,毋須全數歸還賄款,最後獲法官接納,而廉署人員搜查陳辦公室撿獲的六萬元現金,相信會計算在內。

公務員事務局拒評
另方面,月薪逾十一萬元的陳裘大,借政府錢購買跑馬地的物業自住,每月領取三萬多元房屋津貼供樓,定罪後公務員事務局可能會追討他以往申領的房屋津貼。
林炳昌律師表示,已向陳解釋法例規定,故他已有心理準備,想辦法還錢,包括會賣掉跑馬地物業,若未能應付,可能要申請破產。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不會評論個別案件,局方會按公務員條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