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首次引用相關條例檢控<br>水客帶39條煙囚2月

海關首次引用相關條例檢控
水客帶39條煙囚2月

【本報訊】一名七十三歲市民因超額攜帶未完稅香煙,經羅湖返港時被拘捕,最近被法庭重判監禁兩個月。海關於剛過去的聖誕新年期間,再截獲七十一名市民,離港不足一日,返港時攜帶未完稅香煙過關。海關強調,農曆新年期間會加強打擊。

被法庭重判入獄兩個月及罰款三百元的七十三歲男子,於去年十月由深圳返港時,被海關羅湖管制站人員,發現他在三個旅行袋內,攜帶七千八百支未完稅香煙。海關其後首次引用「進口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及「未有作出申報」檢控。

料受私煙集團利用
海關邊境口岸科副總指揮官周志光說,該名被判監男子,攜帶不同牌子未完稅香煙,相信是個被私煙集團利用的水客。他指出,羅湖口岸平均每日約有二十萬名市民過關往返兩地。他提醒年滿十八歲的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離境足二十四小時,返港時才可攜帶六十支免稅煙入境自用。攜帶超出規定的未完稅香煙,最高可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周志光指出,海關在剛過去的聖誕新年期間,在羅湖口岸拘捕七十一名港人,涉嫌濫用香煙免稅優惠,攜帶二萬九千七百四十支未完稅香煙入境,價值四萬七千五百八十四元,應課稅值為二萬三千九百一十元。
海關稅收及一般調查科監督方大維指出,私煙集團通常會在農曆新年前,利用水客及無知市民,從不同途徑走私香煙入境。他說:「私煙集團唔想喺農曆新年俾海關拉到,所以新年前最活躍,通常喺呢個時候入定貨。」
海關已與入境處聯機核查市民出入境,是否超過二十四小時。海關並會在農曆新年期間,加派便衣人員巡查,找出濫用免稅優惠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