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皇妹,一個是失婚空軍上校,瑪嘉烈公主與唐生縱使相愛,礙於身份、地位懸殊及社會環境,情路一開始就注定不好走。政府解密檔案揭破她離開唐生與名利無關,這不代表她不愛他,更可能的是礙於女皇伊利沙伯二世及道德壓力,叫她不得不妥協。
瑪嘉烈十三歲時,邂逅當時任職皇室侍從武官的唐生,但直至她二十三歲兩人才相戀。女皇對於妹妹戀上失婚侍從,最初表現諒解,邀請他倆共晉晚餐,但在席上懇請他們將這關係保密至少一年。
女皇心裏或許愛惜這個妹妹,但身為反對離婚的聖公會領袖,她只能表明絕不容許二人結婚。《皇室婚姻法》訂明只需年滿二十五歲,瑪嘉烈毋須女皇同意也可結婚,但若她硬要下嫁唐生,無疑會令皇姊尷尬。
瑪嘉烈的另一顧慮是公眾反應。要知道當時是一九五三年,社會所持的道德標準,至少表面上較現在嚴謹得多,對於皇室人員的操守要求就更高。
雖然她一度考慮以放棄皇位繼承權以跟唐生結婚,但最後可能為免皇室再出現一如愛德華八世「不愛江山愛美人」的震盪,考慮了兩年,終決定不與唐生結婚。
諷刺的是,女皇四名子女中,後來有三人離婚,長女安妮更已再婚。
本報記者/英國《泰晤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