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計劃生育政策,中國《婚姻法》中列明了晚婚、晚育的條例。不過,條例沒訂出具體的罰則,結果地方政府在執行時,根據各自準則收取罰款,成為壓迫農民的苛法。
從鄉幹部搖身一變成為農民利益代言人的李昌平接受訪問時表示,八十年代農民見到村幹部,就像見到家人般親切。但九十年代後,各種罰款巧立名目,不要說農民,連他父母見到他這個村幹部,都會掉頭走人。他說,農村幹部的薪金來源,六成來自上級政府的撥款和合法的罰款,其餘則自己想辦法,也就是要千方百計處罰農民來創造收益。
擁經濟學碩士學位的李昌平,原在湖北監利擔任鄉幹部,但看到農民苦不堪言,在二○○○年初上書朱鎔基要求改革,結果引起朱鎔基關注,下令減免各項收費。情況雖改善,但一些村幹部為了收入仍會設法巧立名目罰款。
李昌平為農民出頭,卻影響其他鄉鎮幹部收入,使他備受壓力。兩年前,他憤而辭職,轉行當記者和編輯,也曾來港作訪問學者。最近加入樂施會擔任幹事,協助農民脫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