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隨着○三年過去,服務本港司法界十八年的西區裁判法院也完成它的歷史任務,功成身退。這天,法庭除如常處理審訊程序外,職員還要忙個不停收拾文件,又要把握機會交談及拍照留念,整日瀰漫着依依不捨的情懷。 記者:梁瑞珮、陳浩義
建築外貌是全港裁判法院中最懷舊的西區裁判法院,昨如常九時開門,最後一輛懲教署押犯囚車約於中午一時開出,而最後一宗新增的刑事案是盜竊及訛騙案,案件編號是WSCC1879/03,最後一宗審訊的刑事案為傷人案,法院至昨日下午五時半正式關門。
雖然該宗傷人案趕不及在最後一天審結,要轉往東區裁判法院續審。但當記者在庭外向主審裁判官阮偉明報上該項紀錄時,他幽默地說:「係咩?乜我咁慘,我都未執嘢!」他坦言:「聽日放假都可能要返嚟執嘢。」
加入司法機構九年的阮偉明認為,西區裁判法院確已陳舊,設施上未能配合審理一些如藝人謝霆鋒的大案,但該法院的建築具歷史價值,值得保留。
「本來冇人識,冇人記得,𠵱家當你一講起謝霆鋒,就個個都知(西區裁判法院)。」警察駐法庭主管尹妙玲高級督察說。尹督察在「西區」駐守三年,印象最難忘的是謝霆鋒頂包案,吸引過百傳媒到場採訪。
曾駐守情報科及水警的尹督察是主動申請調往駐守法庭,她打趣說:「陸上、水上都守過,咪試吓法庭囉!」然而,當她執掌該職位後,隨即發現西區裁判法院本身的地理及建築缺陷,令她擔心容易發生「走犯」事件。
她解釋,西區裁判法院沒有一處密封式的囚車出入口,懲教署職員把囚車停泊門外,要押着囚犯先步行一段馬路,把囚犯暴露於公眾人士眼前,方能進入法庭,加上該法院沒有劃設司法人員及職員的專用通道及升降機。尹踢爆說:「試過有囚犯同判佢嗰個官一齊搭𨋢。」
昨大除夕,一班庭警與裁判官還搞了個小型派對慶祝。西區裁判法院關閉後,現時十二名庭警會轉往東區裁判法院,另十名庭警按自願分配不同警區執勤,另有一人則隨該法院「退役」,其他職員會派往其他法院或部門。
司法機構為配合公營部門節約效益,決定按計劃關閉部份裁判法院,而關閉西區裁判法院可節省經常性開支約五百七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