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牌狂打 腳踢摑臉 火燒校裙<br>七男女認凌辱12歲女生

膠牌狂打 腳踢摑臉 火燒校裙
七男女認凌辱12歲女生

【本報訊】五女二男惡少年指一名十二歲女學生「撬牆腳」,分批圍毆女生,除用膠警告牌打她,又踢下體,輪流掌摑面部,其間還點火燒着女生校裙。七名涉案少年昨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襲擊傷人及刑事毀壞等四項罪名,還柙下月待領取有關報告始判刑。記者:陳曉薇

五女二男被告年齡十二至十六歲,兩人已輟學,其餘五人為初中學生。全部被告被控於十二月二日,在粉嶺雍盛苑襲擊十二歲女學生造成身體傷害,其中三名被告各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損壞該女生的梳、鏡子和粉嶺官立中學校裙。

指受害人「撬牆腳」
案情透露,就讀粉嶺官立中學的女事主,與十三歲首被告相識,案發當晚,首被告透過事主兩名同學,約事主到雍盛苑寓所樓下球場相談,首、次被告與另兩名被告一方,指摘事主與首被告男友交往過於親密,事主矢口否認,即被四名女被告拳打腳踢,並帶她往附近平台,進一步施襲,其間一名被告用膠警告牌毆打事主,再踢其下體,四人稍後帶同事主到附近便利店,途中遇上其餘二男一女被告。
案情續指出,次被告聯同該三名被告帶事主返回平台,迫她取出隨身物品,擲在地下致損毀,其中一名男被告更蹲在事主背後,亮打火機燒焦事主身穿的校裙,事主返家告知母親並報警,事主送院檢查,證實身上多處紅腫和擦傷。首被告自首後承認不滿事主與其男友交往過密,才會打她。
辯方律師求情指出,被告等因首被告要脅絕交,才會聽從她指使襲擊不相識的事主,其後三名被告在次被告慫恿下,才會輪流掌摑事主,然後猜「包剪」,輸了給人打一拳,當時除了事主被人拳擊,其中兩名被告亦有受罰。
七名被告中只有兩人過往無案底,其餘均曾受警司警誡及被判守行為。律師續指,明白案情十分嚴重,但事主並無同一時間被七人毆打,首被告案發後主動自首,現正接受兩年的保護令,次被告因另案被判入女童院。

兩被告仍嬉皮笑臉
首、次被告提訊期間仍嬉皮笑臉,裁判官吳蕙芳指摘說:「七個人圍住都夠驚啦,好在你冇燒死人,如果唔係告埋謀殺呀!」下令將被告收柙,七名年輕被告才「知驚」,哭着被帶進囚室。案件轉交兒童法庭宣判。
案件編號:FLCC35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