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02年初,前人行行長戴相龍率先披露本港可研究開辦人民幣存款服務後,談論了近兩年的本地銀行試辦人民幣業務計劃,終於11月19日,經人行與金管局簽署諒解備忘錄後正式亮起綠燈。根據規定,本港銀行可參與4項人民幣個人業務,包括存款、滙款、兌換及人民幣卡等。人行並於12月24日,委任中銀香港(2388)擔任人民幣清算行。
7月底,特首董建華宣布中央給予本港一系列CEPA優惠,當中包括試辦人民幣個人業務。
儘管中央最後敲定的方案,業務範圍有限,在港吸收的人民幣存款需透過清算行,將多餘頭寸回籠至深圳人行分行,但無論如何,中國已正式開通了人民幣清算渠道,此舉對內地了解在港人民幣資金流量,及打擊地下錢莊交易至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