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五歲女子瞞住男友跟男鄰居在家翻雲覆雨,其後男友上門發現用過的避孕套,在問罪下女方表示在不自願下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並到警署報稱遭強姦。涉案女子昨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浪費警力,求情指惟恐男友責怪才報假案,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三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柙候判。
記者:梁家亮
二十五歲女被告鄧小敏,報稱無業,被控於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天水圍警署報案室虛報遭強姦。
裁判官指出,被告干犯的罪行非常嚴重,而當時確實有性行為發生,事件若在被告不自願情況下發生便變成強姦,若被告的指控能成功入罪,涉案男子有可能含冤入獄五至七年,因此認為判被告即時入獄亦為恰當的做法,現先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作為量刑參考。
長髮披肩,身材矮小的被告得悉還押監房顯得一臉無奈,垂頭喪氣地步入囚室。
案情指出,被告在男友毫不知情下,與男鄰居發生感情,事發前一天下午,被告在家與男鄰居做愛,事後男鄰居離開,女被告抱頭大睡,未幾,被告的男友登門探訪,在房間內發現用過的紙巾及避孕套起疑,在盛怒下質疑被告,被告表示曾在不自願的情況下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其後被告被帶到警署,報稱遭人強姦,案件並交由重案組接手。
及至調查時,女被告始和盤托出,自己是在自願情況下與人發生性行為,女被告又招認為瞞騙男友才報假案。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指,被告明白事件的嚴重性,事發後非常後悔,亦第一時間將真相透露及坦白承認控罪,以免連累涉案男鄰居,被告惟恐男友怪罪才愚蠢犯案,要求輕判。
案件編號:TMCC419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