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消息:深圳羅湖區公安當局為了遏止頻頻發生的港人墮入色誘陷阱的劫案,近日決定嚴格執行有關治安管理條例,除了嚴懲「色誘黨」外,對涉案的香港嫖客既處以罰款五千元,更要拘留十五天。
根據現有的內地「治安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賣淫、嫖娼者可處以十五日以下刑事拘留,並罰款五千元,過往公安當局多數對嫖客只以罰款處理。但根據香港《文滙報》昨日報道,羅湖區的治安近期好轉,但港人墮入色誘陷阱的案件卻不減反增,當局因此決定雙管齊下,嚴格執行治安管理條例,既嚴懲色誘黨,也對嫖客加重處罰。據稱,近日已有一名香港某公司的董事長因此被囚半月。
另外,涉嫌今年十月在深圳建設路的麥當勞快餐廳內,向張姓港人的可樂中放迷藥進行擄劫,同時又涉及色誘打劫包括姓蕭和姓陳港人在內的七名男女色誘黨徒,在本月中旬已被公安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