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按需要申請轉餐<br>囚犯餐單曝光4款供選擇

可按需要申請轉餐
囚犯餐單曝光4款供選擇

【記者鄭豐俊報道】近日有顧問公司在報章刊登廣告,聲稱能夠替囚犯申請在獄中選食西餐,但收費達四千五百元以上。懲教署則指該署已有一套囚犯膳食制度,除了早、午、晚三餐外,還有消夜;款式則有亞洲、印度、西式及齋餐,囚犯更可按需要自行申請轉餐。今年已有一千四百多名囚犯申請轉餐,其中最多人選擇轉食齋餐。
懲教署懲教事務總監督(荔枝角收押所)梁錦有接受訪問時表示,該署會因應生活習慣、宗教信仰及健康狀況,為囚犯安排四種款式膳食的其中一種。在醫生的建議下,該署也可提供糖尿、碎肉及碎菜餐等特別處理餐。監獄內的伙食由行為良好、無暴力傾向及通過健康審查的囚犯負責烹調,以荔枝角收押所為例,在凌晨四時,約五十名囚犯便開始在廚房工作,準備監獄的早餐。

最多人轉食齋
就近日有顧問公司聲稱,能夠協助囚犯申請在監獄中選食西餐,梁錦有解釋,當囚犯不滿監獄的伙食安排,可透過家人、律師或自行申請轉餐,並交由監獄的監督考慮,所有申請完全不需要付款。假如有關申請不獲批准,囚犯可向懲教署署長及保安局局長提出上訴。
根據懲教署資料,過去一年有一千四百多名囚犯申請轉餐,其中並無透過律師申請的個案,而在所有申請中,約九成獲得批准。申請最多的是由亞洲餐轉食齋餐,佔了九百六十多宗。

佳節時可加餸
本報記者曾以市民身份向該顧問公司查詢,職員指律師會替客戶準備約三十頁的法律文件,羅列及解釋囚犯轉餐的法律權利,說服懲教署批准轉餐。由於得到一名曾服刑的富豪的資助,所以會免費為首批申請者提供服務,但名額先到先得。當本報記者以記者身份查詢時,職員則稱,囚犯未必一定需要透過律師申請轉餐。
現時囚犯伙食費用每天共約十三萬八千元,平均每名囚犯約十一元。在節日期間,署方經常為囚犯「加餸」,在剛過去的聖誕節,便額外用了四萬九千元,向囚犯派發柑及雞髀。

話你知:未判刑囚犯可享私家飯
懲教署規定囚犯在監獄內,必須食用該署提供的膳食。不過,荔枝角收押所內部份囚犯卻有權利享受所謂的「私家飯」。「私家飯」是指由囚犯的親朋戚友送往收押所的飯菜,所有經定罪而未被判刑的囚犯,均有權行使享用「私家飯」的權利。例如現正被收押等候判刑的歌星陳奕迅父親陳裘大,便有此項權利。

囚犯可享用的其中一款西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