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董事否認行賄房協職員

三董事否認行賄房協職員

【本報訊】三名建築公司董事涉於九六至九九年間,以3M防火物料獨家代理商身份,將兩成的盈利用作賄賂房協職員,指定承辦商選用該公司防火物料,涉及賄款達八十萬元,另向建築署職員提供免費來回台灣的機票,涉案三人否認串謀行賄等三項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三名被告順序為:張玉麟(五十九歲)、郭亞勝(五十一歲)和吳漢雄(四十九歲),控罪指他們於九六年一月至九九年八月期間,兩度向房屋協會職員提供賄款;第二及第三被告另於九九年八月至九月,向建築署職員提供利益。
控方指,張玉麟案發時為亞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九五年年底奪得3M防火物料的代理權,與其他兩名被告成立創基工程公司,賄賂房協職員,指定承辦商在房協工程中,必須選用該3M物料。

涉款80萬元
控方續指,三名被告稍後同意將該3M物料銷售量中的兩成,交給房協職員作為賄款,以顧問費形式,透過亞洲工程有限公司,經首被告給房協職員,由九七年三月至九九年二月,有關顧問費約八十萬元。
另外,九九年九月,第二及第三被告向負責工程的建築署職員蕭志強,提供免費來回台北的機票。
案件編號:DCCC849/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