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居屋俊宏軒商埸因地理環境關係,向屋苑內馬路的商舖由屋苑管理公司管理,而向屋苑外天瑞路的商舖則由食環署管理,但因管理公司沒有執法權,對商舖阻街只能作口頭警告,而位於屬食環署管理範圍的商舖,一旦違例即遭票控;天瑞路商戶認為執法不公平,有如「一國兩制」,在同一座商埸的商舖,位置不同,法律待遇有別。
天水圍俊宏軒商場「俊宏廣場」有商戶稱,商場不少店舖經常將貨物擺放行人通道,造成嚴重阻塞,但因屋苑管理規劃關係,部份由管理公司自行管理,部份屬政府官地,由食物環境衞生署管理,而管理公司對於亂擺亂放的店舖只會採取口頭警告了事,相反,食環署則會向屬政府官地的違例店舖採取票控,商戶認為不公。
商戶稱,據了解,現時俊宏軒內的管理權以地磚顏色劃分,綠色部份(屋苑內街範圍)為管理公司管理,紅色(面向天瑞路)部份則為食環署職權範圍。
「大家都係同一個商埸,一邊歸管理公司管,一邊歸食環署管,好似『一國兩制』咁。大家都係交租畀管理公司啫,一邊就會俾政府部門監管,另一邊就因為唔怕管理公司而無法無天,真係好諷刺」。
記者到俊宏軒視察,發現俊宏軒商場地下數間店舖均佔用通道擺放貨物,因由管理公司管理的關係,佔路情況較嚴重,但面向天瑞路方向的店舖雖同樣佔路擺貨,但因其佔用的是公眾地方,非屋苑範圍,食環署可作出檢控,其佔路情況相對較少。
管理俊宏軒的城市專業管理有限公司管業經理黃文強表示,管理公司除對構成阻塞的店舖作出口頭警告外,亦會發出書面警告。由於有數間商舖不理會警告,管理處近日曾多次出動,充公及移去阻塞通道之貨物。此外,為加強行動,管理處已通知房屋署,尋求採取法律行動的可能性。
食物環境衞生署則回應本報稱,根據紀錄,職員近月已檢控四名佔用公眾地方的店舖負責人,並已轉介房屋署跟進屋苑內商舖阻路的情況。
根據現行政策,食環署人員會負責檢控非法佔用屋苑範圍外公眾地方的違例店舖,而房屋署或其屋苑管理公司則負責管理屋苑範圍內的地方,但在有需要時,食環署亦會與房屋署採取聯合行動。
﹙一一一八○○八﹚
區議員張賢登直指此類情況於全港許多地方均有發生,他估計,礙於權力關係,政府部門可隨時作直接掃蕩,而管理公司的職權有限,可能需待較有職權的高層人員陪同才可作行動,故可能不及政府部門行動頻密。張賢登認為,最重要是於屋苑入伙時便應強硬執行相關行動,令商戶自律,「免得做壞咗開頭就難再做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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