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件主管高級督察吳卓衡散庭時於庭外表示,被告季炳雄被捕至今一直矢口否認是被警方追捕、涉及多宗重案的悍匪季炳雄,而吳振強則沒有否認自己的身份,警方最終以季炳雄曾犯案留下的指紋存檔資料核對,最後鑑別被捕者就是季炳雄本人,而使用指紋確認身份的做法已獲法庭接納。
吳卓衡又表示,警方一直在佐敦道肇事單位附近監視季炳雄賊黨的一舉一動,季炳雄於被捕前三日,遭警方發現他從文蔚樓的單位將一個行李篋搬運至文景樓的肇事單位。
消息指出,兩名被告於被捕時分別置身於肇事單位的兩個房間內,而季炳雄被捕時身邊置有一支7.62口徑口槍,地上則發現一個子彈匣,兩名被告亦曾向警方表示知道放於廳中的行李篋,內藏軍火。
吳卓衡指出,警方昨在押送兩名被告時明顯加強保安,除O記派出逾四十名的探員負責監控整個押送過程外,更出動一個分區的衝鋒隊負責押送犯人,而其餘數十名的機動部隊警員亦荷槍實彈負責庭內外的保安。
季炳雄與吳振強兩人分別戴上頭套,被安排分別乘坐於不同的警車押解到庭,在警車上的警員亦持槍戒備,於押送途中亦安排其他警車包圍兩名被告所乘坐的警車,保安極為嚴密。據透露,參與本案認人手續的證人,包括被告涉嫌在過去二十年來涉及十六宗械劫案的受害人、目擊者及被劫店舖的店員等,將陸續在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