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祖國五窮六絕的年代,毛主席曾教訓我們,凡事省得就省,穿衣服要「新3年,舊3年,縫縫補補又3年」;港產電影《無間道》中,扮演黑幫卧底的梁朝偉有句經典對白──「3年又3年」,道盡離不開卧底宿命的無奈。這種「3加3」情意結,除了成為《毛語錄》和港產片對白外,也在我們香港的電訊政策借屍還魂。
政府在本月中發表的固網第二類互連政策第二份諮詢文件,建議「基於現有的市場條件改變第二類互連的安排」,其中最關鍵部份是提出有條件局部撤銷強制互連的規定,而有關規定給予現有電訊商3年「過渡期」及3年「持續適用期」,合共6年的「寬限期」。
所謂「局部撤銷」,就是仍維持已接駁至少兩個自建網絡(包括窄頻和寬頻)的樓宇第二類互連的責任。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建議中的互連是按網絡為定義,不作服務的區分,換言之,只要是在電話銅線上提供服務,互連可作窄頻電話,也可作寬頻服務。
政府設計這個方案的如意算盤,是有意平衡各方利益,壓下所有反對聲音。
一來,局部撤銷互連責任,讓自行鋪網的電訊商佔些甜頭,網絡投資有所回報,可以向股東交代。
另一面則設立長達6年的「寬限期」,使作互連的電訊商有時間再作部署,亦可以保證消費者至少有6年時間的服務選擇。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新方案也導致兩面不討好的局面。自行鋪網的電訊商,會嫌6年的「寬限期」太長;作互連的電訊商,則反對局部撤銷的措施。而且,政府要逐一評估每幢大廈,是否有兩家電訊商的選擇,而非按過往以每一個機樓計算,箇中耗用的人力物力實在不少,無論是政府還是電訊商,相關的行政開支數目絕非小數。
況且,政府明確以銅線網絡為互連定義,窄頻和寬頻服務不作限制,使到作網絡互連的電訊商,藉此可提供的服務範圍擴大,這個影響實在不容忽視。
筆者相信,在今次第二輪的諮詢過程中,正反兩大陣營將會繼續提出各自的反對聲音,趁最後機會盡力向政府施壓,爭取自身更大的利益,有關互連政策的爭議,不會因這份文件推出而結束。
侯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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