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不能自視過高

經濟學家不能自視過高

哈佛大學政治經濟學教授 DaniRodrik

經濟學家在過去十五年來對國家政策的影響力,可謂前所未有。在五六十年代,不少新近獨立國家的政策,包括中央規劃、政府干預和進口替代等,都並非源出於受專業訓練的經濟學家,而可說是共產主義、費邊社會主義和民族主義信徒的理念。很多國家在八十年代紛紛推行撤銷管制、私有化和貿易自由化政策(即所謂「華盛頓共識」),大概應視作專業經濟學家戰勝民粹政客的里程碑。

弔詭的是,經濟學本身並沒有戰勝。過去二十年的歷史,反而證明這門「沉悶的科學」令人氣餒。一些國家的經濟由美國畢業的經濟技術官僚掌舵,除卻少數外,其餘的發展都比八十年代前遜色。顯而易見的例子,是最徹底信奉「華盛頓共識」,但經濟停滯不前的拉丁美洲國家。相反,近年一些不大在意甚至完全忽略西方經濟理論,着重務實發展的國家(例如中國和越南),都取得亮眼的成績。
最令人費解的並非「經濟學為何派不上用場?」而是「經濟學家為何總是自視過高?」畢竟華盛頓共識的政策,大多不能夠以經濟分析推導出來。任何經濟系畢業生都知道,若未能符合一大串不易滿足的條件,撤銷管制、私有化和貿易自由化並不能帶來經濟效益。

最常犯下的主要毛病
此外,沒有任何經濟理論能夠充份證明,英美體制(例如公司管治制度和「靈活勞工市場」)絕對會比德國制度(例如着重營運經驗和制度化的勞工市場)達致更佳經濟效果。
那些被視為金科玉律的經濟政策,在仔細分析下原來只是建基於一些粗糙的經驗法則。吹捧那些「萬應靈丹」政策的經濟學家,通常都犯了以下毛病:
膚淺的經驗主義:南韓比北韓繁榮,緬甸的經濟積重難返,因此市場經濟優於計劃經濟,促進貿易勝過自給自足。但要是由此而推論撤銷管制、私有化和貿易自由化無論多麼徹底,都不會出現問題,那不啻於「信仰大躍進」。即使在紀錄似乎明白不過的國家,在細緻分析下也出現重大漏洞。不少分析員只是從中國或南韓發展經驗中取其所需,忽略了更宏觀的圖象:這些國家都在多個範疇推行異於正統理論的實驗。

僵化的政治推理:擔任顧問的經濟學家都追求理論簡單一貫,認為政府和私營機構應區分楚河漢界,這些主張並非建基於經濟理論或經驗證據,而是未經測試檢證的假設。他們相信,政府官員都是惡棍,應限制其權力;公務員易受鑽空子「尋租」的私營公司影響,應在徵稅和優惠政策上一視同仁;本國的政治體制不可信,應引入外國法律和制度;外在勢力總比本土力量溫良,應盡量開放打通國際貿易管道,吸引投資;政黨只有很短的「蜜月期」,改革必須迅速落實。經濟學家結果成為「無牌駕駛」的行政官員。
固執的體制成見:中國的經濟奇迹,很大程度上建基於家庭承包經營和鄉鎮企業這些西方經濟學家無法想像的新穎制度。在一九七八年,華府(以至哈佛)任何一位經濟學家,都懂得建議中國推行私有化和全面開放市場。現在我們才醒覺到,中國的創新體制才是真正艱巨的改革。

當然,經濟學的原理是跨越疆界地域的。保障產權和尊重法治無論何時何地都重要。惟有如此,現有和潛在的投資者才能預期保有利潤。對私營企業的優惠必須與社會成本和效益一併考慮,才能提高生產效率。顧全債務承受能力、審慎理財和健全貨幣,則是維持金融和宏觀經濟架構穩定的要素。任何經濟學家初到一地,都可以向該國元首開出這些藥方,不怕出甚麼亂子。問題在於,這些普遍原則不會自動化作清晰的制度安排或政策指引。
舉例而言,從保障產權這項原則,我們很難得知在特定的制度下,有甚麼最佳途徑達致此目標。很明顯,這原則並不能推導出在所有時代、對所有國家來說,私有產權與英美模式的公司管治結合,是最好的安排。

經濟政策要因地制宜
中國的法制雖與英美南轅北轍,但仍能建立起與現行法制並存的產權制度,吸引了龐大的外來投資和頻繁的企業活動。同樣,優惠私營企業的措施應與社會成本及效益一併考慮,也不等於無條件支持所有貿易自由化、撤銷管制和私有化的政策。這也不排除採取主動的貿易和工業政策以重整經濟的可能。況且,顧全債務承受能力、審慎理財和健全貨幣等方針,顯然能配合不同的制度。
根據各國的實際情況,研究落實這些普遍原則的操作方案,是經濟學家的使命。我們須詳細考慮各項條件、限制和特殊情況,才能夠更全面知悉不同國家應採用甚麼政策。但在目標未達以前,經濟學家不應再裝作通曉世間所有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