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聖誕夜,你插戴着閃亮的珠寶盛妝赴舞會時,會不會想到原來這一切是在十八世紀開始,並要拜謝兩大發明?
第一是當時歐洲的住宅照明大大改進,因為有了穩定燃燒的蠟燭。在千枝燭光照耀之下,宴會廳一下子光同白晝,卻比白晝更華美,因為燭光下的俏臉更俏,華服的綾羅綢緞、線壓金銀、胸膛上的寶石,更閃閃生輝。夜帶來濃情和浪漫,帶來放肆,正切合十八世紀從打扮到文采都要畢露鋒芒的口味。
十八世紀人人向上爬:中產極力模倣貴族,貴族極力爭奪更大的榮寵。燭光下最閃亮的是鑽石,於是不分性別,貴婦和貴人追求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鑽石、寶石,綴滿衣飾,水晶燈似的耳環,長得垂至肩頭。
中產沒有足夠財力,於是第二項發明應運而生,那就是用含鉛的玻璃(paste)加工,造成人工寶石,鑲成華麗的珠寶,精緻幾可亂真,派頭更勝天然。發展含鉛玻璃首飾的大師,是史達拉斯堡出生的一位金匠GeorgesFredericStras(1701-73)。含鉛玻璃不是他發明,但卻是由他發揚光大,因為是他的藝術天才,加上生意眼光,令人做寶石首飾巧奪天工,不是以廉價倣製招徠,而是本身就可愛得令人忍不住佔有。倫敦的古董珠寶店裏,你還可以看到很多這裏的製品。
最近,有報刊報道,美國有廠家成功生產黃色鑽石,三卡拉的完美顏色,成本只要一百美元,現在有意大量生產,要是市場反應好,就進一步做無色鑽石。如果閃耀的玻璃能令那麼多人心花怒放,玻璃肯定比鑽石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