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做鴕鳥的潛質,因為對問題視而不見比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要方便一些。漸漸地,我們也把這種惰性帶進戀愛之中。兩個人的戀愛中,有問題出現的時候,當事人首選的解決方法往往是迴避,只有當第三者介入時,當事人才會回過來,重新面對舊有的問題。所以,常常有讀者把難題交給我:「我跟甲之間有許多問題,我們相處得不開心,可是我們在一起很多年了,我對她有責任。現在,我發現我愛上了乙,跟乙在一起時,我非常快樂,可是我不知道我和乙的愛情能否經得起時間的磨礪。我應該選擇甲還是乙?」
我不知道讀者為甚麼把問題交給我,如果看過我的書和文章,對我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讀者必定知道,對我來說,愛情是很簡單的事情,愛就是愛,愛的唯一內容就那麼多,我永遠把愛情放在道義、責任、倫理之上。我最討厭把簡單的愛情複雜化。當然,我們必須對自己的愛情負責任,可是,這不意味着愛情等同於責任。我覺得,為了責任與一個人上床,很嘔心。
你可以選擇跟甲在一起,如果你仍愛着她;你也可以選擇跟乙在一起,如果你更愛她;你還有第三個選擇,就是兩個都放棄。可是,無論你作出哪一種選擇,都必須是因為愛或者不愛,你不可以為了一個人而決定與另一個人的關係,這對大家都不公平。
當然,每一種選擇都有一定的風險,你選擇了甲也許一輩子思念乙;你選擇了乙,也許若干年後你發現只是重複一次舊的戀愛經歷,只是故事的女主角另有其人;你同時放棄了甲乙,也許你再也沒有遇上丙……
可是,正因為這樣,我們在作出抉擇的時候,必須遵循自己的心,這樣,即使結局不如人意,過程之中,至少你是快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