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貼士審死官 - 左丁山

現金貼士審死官 - 左丁山

保險K搵咗餐廳老闆M,問佢如果夥計要求賠償貼士,如何計數。老闆M為之苦笑:「唔識計,間間酒樓茶室餐廳都用唔同方法處理貼士,我住得『背』,從來冇聽過有甚麼會計準則、貼士指引。其實人客簽加一小帳,我哋就有數得計,現金貼士囉喎,真係唔知有幾多。我亦唔想知,唔使管理人員知——主要係為咗MPF問題,驚住萬一有人要將貼士計入月薪之內,我就要代佢哋供多一啲強積金!」
老闆M間餐廳將人客畀嘅現金貼士全部放入一個錢箱內,每星期日朝頭早就由夥計代表打開,喺所有有份分貼士嘅夥計面前數銀紙,然後攤分,佢哋每人分得幾多,老闆M從不過問;呢班夥計有冇報稅嗰陣加埋貼士上去呢?騎騎,稅務局有冇收到呢?
所以囉喎,如果有勞資糾紛,勞工處點樣裁定「貼士賠償」呢?任夥計噏?對老闆好唔公道。問老闆?一定話冇。做審裁員嗰位仁兄仁姐唔通拋銀仔去決定,隨便作一個數?老闆M對保險K講:「假如有夥計告我,向我追討貼士,我一定賠,但係要照稅單賠。如果佢老實到將貼士報入薪俸稅,我一定賠㗎。如果佢冇嘅話,點賠呀?不如話佢每年有貼士十幾萬吖?」保險K為之擰擰頭,遣散餐廳夥計,如果計算薪酬時,要包埋現金貼士在內,糾紛必多,以後審死官。用稅單嚟計數,最為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