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杜絕不法之徒以走私及冰鮮豬充當新鮮豬出售,食環署規定所有售賣肉類零售店舖必須保存貨品來源單據最少兩個月,目的方便衞生督察突擊巡查時了解其貨源有否「古靈精怪」。惟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業界人士指仍有不少方法可在單據中出蠱惑,以及將「豬殼」(已屠宰豬隻)送返工場時用魚目混珠手法將其他貨源混入再送交商販出售。
豬肉行業人士稱,由於街市肉檔商販向來不太重視提貨單,政府三年前規定要備有提貨單證明貨源,商販為要應付衞生督察巡查,現時都將單據儲起,但單據上所列買豬數量等資料則沒多大理會,衞生督察巡查也不會將放在肉枱上的豬肉逐塊秤,倘真發現肉枱上貨量太多或與單據數量不符,商販大可狡辯部份豬肉是昨日賣剩,今日才從雪櫃取出再售賣。不過,向超市等大機構供貨的供應商就一定要以貨單證明豬隻來源及數量,故不排除有供應商與買手串通在貨單上做手腳。
據悉,現時全港豬肉買手有逾百人,每日到屠房替約千五家肉檔客戶購買生豬,而騙取貨量單據手法盤根錯節。業內人士舉例指出,肉商透過買手落單買豬十隻,但卻要在單據上誇大列明買豬數量三十隻,買手便要從其他訂購豬隻的肉檔散客戶口處打主意,將部份購豬數量資料轉移到肉商戶口中。肉商因手上擁有已做手腳單據,大可肆無忌憚將走私及冰鮮豬以魚目混珠充當新鮮豬交貨出售。
此外,豬肉供應商大多自設工場,他們從屠房取得豬殼後運返工場斬件,通常一隻豬斬開六件俗稱六分體後,將豬半邊身共三件放入膠箱中送往超市或街市肉檔交貨,惟在放豬殼入膠箱其間大可做手腳,將部份來歷不明豬肉放在底部,而合法的豬肉則放在箱面掩人耳目,當抵店時,工人馬上將豬剝皮,這時就很難察覺剝皮後的豬肉是否古靈精怪。
惠康新鮮食品總經理任良安稱較早前接受訪問時強調,他們絕對會查核供應商提供的貨源單據,確保新鮮豬肉是從合法途徑來貨。去年惠康豬肉供應商在運送過程將冰鮮肉與新鮮豬肉混合發生誤會後,他們已加強監察豬肉供應商的來貨,包括自組「狗仔隊」監察肉商運送及處豬肉過程,另不時突擊巡查他們的工場,早前就有三名供應商因在處理豬肉程序上發生問題被揭發,惠康即時將三名供應商撤換解約。
任良安解釋,惠康共二百四十一間分店中有九十七間設有豬肉檔出售新鮮豬肉,所有肉檔共由八位豬肉供應商分別以「外判」合夥形式經營,惠康僅於各分店供應地方及負責店內營運管理,合夥人則負責貨源及肉檔工作人手,至於惠康與合夥人間的賣豬肉利潤,任良安拒絕透露,只表示:「惠康賣豬肉根本賺唔到錢,設立豬肉檔目的是方便顧客集中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