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怡專欄
中國官方的中國通訊社,上周突然發放一段新聞稿,題為《中央駐港聯絡辦有關負責人談蔡小洪案》,引述中聯辦負責人的話,證實中聯辦前秘書長「蔡小洪因涉嫌洩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行為,現由內地司法機關依法進行審查。」
這是專權政治中極為少見的現象:由官方新聞機構自己公布自己的幹部因洩漏國家秘密而受審查。因為專權政治通常是「家醜不可外揚」,這種審查不會對外公開,更何況蔡小洪並不算是一個知名人物。而接下來的那段話則更為耐人尋味。這位中聯辦的負責人說:「有關部門近年來破獲的多起間諜案件顯示:外國間諜情報機關長期針對和利用香港從事徵募、策反、竊密等間諜活動。蔡小洪案只是外國間諜情報機關在香港進行間諜情報活動之一。」
首先,情報搜集跟間諜活動並不是同一回事。通常,所有國家都有不同部門擔任搜集情報、進行調查、分析、研究的工作,中共過去有調查部,現有國安部,它們在香港也有搜集情報。外國的情報部門,甚至認為通過對傳媒的公開報道的分析,是情報工作最重要的部份。至於洩露秘密,更是常有的事,新聞工作的一個重要部份,就是揭露國家秘密以防止政府欺騙人民。一般國家,對於收集情報、洩露秘密,並非等同於占士邦式的間諜活動,除非有關秘密是與國防、高科技武器等有關的機密。中通社的新聞稿只說蔡小洪涉嫌洩露國家秘密,卻把他的活動說成是「外國間諜情報機關在香港進行間諜情報活動之一」,即將情報收集等同於間諜活動。
其次,新聞稿並沒有指這個「外國間諜情報機關」是哪一國的間諜機關,也就是說,沒有指出蔡小洪向哪一國洩露國家秘密。這也是其他國家較為罕見的。因為通常破獲任何間諜案,都會指出是為哪一國做間諜。因此,這個「外國」,很可能是中國要維持友好關係,不願開罪的國家,又或是講出來因為證據不足而立遭否認的國家。
其三,中聯辦負責人特別提到近來破獲的多起間諜案顯示外國間諜機關長期利用香港從事「徵募、策反、竊密等間諜活動」。這句話表示香港是處於對敵鬥爭的前線狀態。還是中共駐港機構對香港目前政治狀況的「了解」。
這種了解是中共長期以來形成的敵情觀念的了解,是沿襲革命戰爭時期的敵我鬥爭的了解。根據這種了解,廿三條立法自然有其必要,否則誠如唐家璇所說,「回歸又有甚麼意義」呢?而繼續把社會上不同的政治力量劃分為敵、友、我,對於被視為敵的民主派加強鬥爭,嚴防「友方」或「我方」人士被「徵募」、被「策反」也是應有之義了。
對廿三條立法,目前中共從策略上,為了有利於「我方」選舉而必須延遲,但並非沒有需要。而早前中聯辦力促在七月九日立法,從敵情觀念來看也沒有錯。
中聯辦對蔡小洪案的反應,可視為中聯辦對七一前因錯估香港民意而作出錯誤決策的解嘲,也可視為中聯辦仍以敵情觀念去觀察香港。在敵情觀念之下,對開放香港民主是肯定持謹慎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