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資源中心 - 吳靄儀

法庭資源中心 - 吳靄儀

期待已久的法庭資源中心,終於今天——十二月二十二日——正式在金鐘法院道高等法院大樓LG1啟用。雖然目標本是為無律師代表的訴訟人而設,但據知歡迎任何市民使用。
資源中心所佔面積不大,設有諮問處、等候室、閱讀室及一些電腦室和會見室。資料方面,有解釋法庭各類手續、訴訟程序、表格、費用及其他常見問題的小冊子及上網資料。此外,透過電腦,還可以聯繫上其他有關資料的網站。換句話說,就是一個自助式的「官司班」。
司法機構強調,資源中心是法庭服務,必須維護法庭的中立,不能偏幫任何一方的訴訟人。為此,資源中心只能提供資料,不會提供任何法律意見或法律服務——那是律師的事。資源中心的職員是法庭職員,他們會解釋法庭程序、手續等資料,還可以為要簽署誓章的市民監誓,但至於應不應入稟、抗辯書要說甚麼、怎麼說等等,他們就不會處理。
其實整個計劃的因由,是無律師代表的訴訟人數目越來越大,每次碰上,法庭都需花上不少時間向他們解釋法庭程序,既拖長了聆訊,又容易令人誤會法庭偏幫無律師代表的訴訟人。有了資源中心,法官就能指示要多些了解法庭程序的人到資源中心查詢,讓那裏的職員向他們講解,一視同仁,情況就會得到改善。無律師代表的訴訟人絕大部分其實都希望及需要律師代表,能自助打官司的情況不多,長遠而言,資源中心仍需有適當的法律服務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