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綜援檢討聯盟
申訴專員公署於本月十八日發表《社會福利署防止濫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機制》調查報告,指出在過去三年,欺騙綜援的個案九百五十七宗,當中涉及金額達四千六百七十萬元,並批評社署在發放特別津貼時,運用酌情權欠缺客觀準則,有濫發之嫌。
其實,在此調查報告發表前數個月,申訴專員公署曾向本聯盟進行諮詢。基於申訴專員公署在市民的心目中,是一個公平、公正、公義的政府部門,故本聯盟接受申訴專員的邀請,安排綜援受助人與申訴專員公署的官員會面,向他反映現時的綜援制度是何其複雜及欠缺透明度,以致綜援人士很容易跌入所謂「欺詐綜援」或「濫用綜援」的陷阱中。但很可惜,申訴專員不但沒有把本聯盟當日所提出的意見反映在報告書內,反而臚列了五個社署濫發綜援的「極端」個案,實有以偏概全及誇大綜援濫用情況之嫌。
據資料顯示,在二○○二至○三年度(截至本年二月),社署共處理了三千五百四十九宗已舉報的綜援欺詐個案,但當中只有三百五十五宗證明屬實,只佔大約一成。
由此可見,濫用綜援的比例其實很低。然而,申訴專員的調查報告內,只「選擇性」及「偏差」地引用五個很個別及極端濫用綜援的例子,用作反映綜援人士濫用綜援的情況,卻沒有公布以上數據,指出其實只是一小撮人濫用綜援。申訴專員這種處事手法,會製造社會假象,令市民誤以為有很多綜援受助人欺詐或濫用綜援,這對於受助人來說,實造成不必要的壓力及精神困擾。
調查報告的方向應從檢討社會保障部的失職出發,而不應反客為主,透過幾個個別例子而廣泛指摘有人濫用綜援,此舉很容易誤導社會輿論誤以為,責任全因綜援人士濫用之不良行為,而忽略社會保障部的失職情況。另一方面,此報告在毫無充份數據和理據的情況下,提出削減綜援的論點,當中包括「標準金額調低幅度較低收入人士的工資跌幅為低,令致綜援人士不願積極尋找工作」及「於標準金額中檢討額外子女的人數和援助的標準金額」等等。
最後,本聯盟質疑申訴專員公署的角色不但只在調查濫用綜援的情況,而且還在介入政策制訂及評議,這是否適當?這份欠缺公平及「以偏概全」的調查報告,使本聯盟有理由相信,申訴專員進行這份調查報告的根本目的,是為來年有可能再次削減綜援金而鋪路!我們盼望本文能還綜援人士一個公道,以締造一個公平、公義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