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陽光文化(307)昨日公布,原來兩項應在一年前公布的交易,至今仍未完成。其中收購天津市海津音樂發行的收購價將減少22%,但同時保證純利則大減62.5%;該項原訂今年4月完成,但原來買賣雙方在協議完成前,重新展開磋商,至昨日仍未達成協議。由於未有及時披露有關事宜,陽光董事承認違反上市規則,聯交所保留採取適當行動的權利。
去年11月,陽光文化向竺希和及楊萍二人,以1920萬元人民幣(下同)收購海津,其中960萬元現金;餘額以每股6.5港仙發行1.38億股新股支付。不過,陽光昨日表示修訂有關交易的作價,由1920萬元降至1500萬元,減幅22%。現金部份減11%,至850萬元;股份部份則減發行股數32%至9345萬股,每股價維持不變。
表面上,陽光可以更便宜的價錢購入海津,但其實除了交易作價有變外,交易協議的兩項條款──保證銷售額及保證純利亦有變。
根據原協議,賣方保證轉讓日期後兩年期間的實際銷售額,不會少於4500萬元;而實際純利在首年及次年期間不會少於400萬元,若金額最後未能達到保證額,則賣方需賠償差額。新修訂協議將保證銷售額及保證純利,分別減至1500萬元及150萬元,減幅分別為66.7%及62.5%。
根據一年前賣方提供的資料,海津02年1至10月未經審核除稅後純利86.616萬元;但昨日的公布引述賣方提供的資料,海津2002年全年未經審核除稅後純利為4500元,短短兩個月純利減少86.1萬元,減幅達99.5%。竺希和表示,純利出現差異,因為未收回長期應收款項的撥備、就可變現淨值對存貨值作出調整及存貨撇銷。
另外,陽光又公布集團去年11月向LuHsinHwa,收購汗音國際事業股份股權一事,原計劃在今年1月9日前完成,但直至現時雙方正就修訂交易金額進行磋商,仍未達成協議。根據原協議,交易作價為3000萬港元,陽光以每股0.7港元發行2.857億股新股。與海津的交易一樣,有關交易保證未來兩年純利1500萬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