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沒有「男娶女嫁」的婚姻觀,在他們的方言中,甚至沒有父親和丈夫的稱謂。男女只要情投意合,男方便可到女方的閨房度春宵,次晨離去,大家各不相干,當地稱之為「走婚」。
在鄉政府任婦女工作幹部的達史拉楚表示,摩梭人的走婚常被外間誤解為濫交、不道德,但其實他們和文明社會的男歡女愛一樣,發生關係前都會先彼此認識,並且徵得女方母親同意,而且同一時間通常只會有一個「走婚」對象。雙方所生的孩子由女方和她的家庭撫養,並用母親的姓氏。因此男人白天勞動,養的是自己姊妹的孩子。
達史拉楚表示,在摩梭這樣的母系社會中,親人關係比男女關係重要,同一家族的人住一起,由年長的女人持家,比崇尚一夫一妻制的漢人,更重視對家中老人的照顧和關懷。
她歎道:「漢人的子女長大後各自成家立室,便要分家,因而產生很多家庭矛盾、糾紛。而他們(漢人)很多都不願和父母同住,通常只會留下母親,因為可以帶小孩,但父親因為大半都是酗酒、吸煙,還有很多壞習慣,一般都會先被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