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跟隨旅行團到台灣旅遊的大陸公安及法院官員,聲稱在大陸受到上級迫害,向台灣當局尋求政治庇護,但被台方以四人官階不高、隨身文件情報價值有限等理由拒絕。四人大表不滿,最後在台警押送下離開台灣,轉飛澳門。
這是首次有大陸旅行團成員在台尋求政治庇護。《聯合報》報道,四名求庇的三男一女內地客來自廣西,自稱在大陸擔任法院庭長、法院外事官、公安局分局長及警察,求庇時帶備服務單位的制服及多份「重要文件」。
報道指出,四人各花了三萬多人民幣,參加一個從廣西經第三國到台灣的旅行團,周日抵台,翌日遊覽台北故宮博物院時,四人稱病,要求領隊准許他們自行乘的士回酒店。他們轉到台北市警局,姓莫男子向當值警員說:「我要請求政治庇護。」警員因沒處理過類似案件,竟答道,政治庇護該去找美國在台協會(美國駐台最高機構),莫姓男子表露身份:「我是大陸公安,同樣是警察,你們要保護我。」警員才知事態嚴重,將案件轉交法務部調查局跟進。
調查後,台方認為四人官階不高,且帶來的文件資料「情報價值有限」,周三由台灣國安局、陸委會及觀光局再與四人作最後談判,表明無法給予政治庇護,並決定安排四人跟隨原來的旅行團離開。四人獲悉後,大表驚訝,質疑台灣不尊重人權,認為即使不同意庇護,也該讓他們轉往第三國。對大陸官員求庇,台灣官員不承認亦沒否認。
台灣規定,部份大陸居民可經第三地,以團進團出方式到台旅遊,北京當局還未批准這種安排,但每月仍有兩、三千大陸「非法」遊客到台。對大陸而言,公民向敵對勢力尋求政治庇護是非同尋常的行為,四人返回廣西後,可能會被控告叛國、洩露國家機密等重罪。
《聯合報》/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