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百萬照領綜援

存款百萬照領綜援

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列舉的濫發特別津貼例子,均發生在九九年前。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表示,由於本港過往經濟較佳,不排除前線人員審批申請時會「鬆手啲」。
申訴專員公署高級調查主任鄧健章昨日透露,最嚴重一宗涉款達五十八萬元,事主是一名長者,騙取綜援十多年後病逝,社署協助處理其後事時,才揭發事主的銀行存款達百萬元,反映現時靠申請人自行申報資產的制度出現問題。

可判監十年
不過,何喜華認為,濫用綜援情況並不嚴重,「以前經濟情況好,但係𠵱家已經唔同晒,有時重會矯枉過正,一啲經濟好困難嘅人都攞唔到綜援。」
社署強調,揭發因詐騙而多領綜援金個案後,會要求受助人清還款項,甚至交由警方處理,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