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鐘內死亡

一分鐘內死亡

內地在九七年一月一日新的『刑法』中規定,執行死刑可以採用槍決或注射毒針兩種方式;深圳市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正式採用注射毒針處決死囚,而全國首例以注射毒針處決死囚的,是九七年三月在雲南省。
深圳市注射毒針的刑場在布吉鎮,執行注射毒針前,先由法院人員驗明正身,然後讓死囚睡在行刑床上,其雙手、雙腳、腰間及胸部均用皮帶縛緊,但左手臂是穿過一個圓形小窗伸到屏風後,等候注射的。
負責執行注射毒針的是法警,首先由一名法警先向死囚注射麻醉針,然後再由三名法警先後注射,三支針筒中,一支是盛有微量足以致命的氰化物,另兩支是生理鹽水。注射完畢後三分鐘,再由法醫檢查以確認死囚已死去。據悉,毒針注射後,死囚會在三十秒至一分鐘內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