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最近接受電台及周刊訪問時,自爆與富商劉鑾雄六年感情事而成為新聞人物的大律師王穎妤,指控本月四日出版的一期《壹週刊》封面故事報道,內容對她構成誹謗,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及索償。
原訴人王穎妤,首答辯人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次答辯人為《壹週刊》總編輯左少珍,第三答辯人NextMediaInteractiveLimited。
原訴人在入稟狀指出,於本月四日出版第七百一十七期《壹週刊》的封面故事,內容誹謗原訴人,該報道同月六日起經第三答辯人在旗下的互聯網站轉載發布。
原訴人現申請禁制令,禁止三名答辯人發布或印刷相似之誹謗報道,並就事件索取包括懲罰性賠償。
案件編號:HCA455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