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兒童屬刑事罪行,根據現行法例,父母蓄意將子女遺棄,可被控以疏忽照顧兒童罪名,若被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三年。 另外,如果兒童被父母遺棄後導致死亡,涉案的父母更可被控告誤殺或謀殺罪,最高刑罰可被判終身監禁。 機構提供協助 現時本港有不少志願機構,包括保良局及母親的抉擇等,都有提供領養服務,如果父母沒有能力照顧子女,可以向這些機構或社會福利署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