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過渡期撤互連

6年過渡期撤互連

【本報訊】港府昨正式發表本地固網第二類互連規管政策檢討的第2份諮詢文件,建議局部撤銷,並安排了「3年再3年」的過渡安排,讓依賴第二類互連的營辦商檢討鋪網策略及進行商業談判。電訊管理局總監區文浩(圖)表示,過渡安排是希望依賴互連的營辦商不致突然失去競爭力。

3加3保競爭力刺激鋪網
他解釋有關方案考慮到維持現狀會打擊投資意欲,全面撤銷則會減少營辦商在下游基本設施的投資,及對一直偏重互連的營辦商造成沉重打擊,故建議採用局部撤銷的方案。至於業界關注有線寬頻(1097)的網絡是否需開放給其他營辦商互連,他表示因其網絡未能做到雙向(同時提供話音及寬頻服務),故暫未納入檢討之列。是次諮詢將於明年2月24日結束,當局表示將不會有第3輪諮詢。
城市電訊(1137)主席王維基直言:「政府95年已發出固網牌照,若營運商無意建網,就算畀多6年都唔會做。」但他歡迎政府建議,並將加快本身建網計劃。電盈(008)表示需先研究文件,暫不予置評;和記寬頻發言人初步覺得6年的過渡期太長;新世界電訊表示失望
一直反對撤銷互連的九倉電訊副總裁莫畏文則重申,一幢大廈若有兩個營運商便需終止互連的做法,容易引致寡頭壟斷,亦會加重營運商的行政負擔及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