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 - 鍾偉民

公道 - 鍾偉民

侯賽因落網,一齣大戲,又轉入另一章;這一章,叫:「應否處死侯賽因?」
主角,當然不是註定了要有這種下場的侯賽因,他只是一隻雞,一頭羊,一塊砧上肉;應否處死一塊肉?這個問題,是沒意義的;應該問:「怎樣處理這塊肉?」應該紅燒,還是白灼?這麼問,主角就落在廚子身上;廚子,就是布殊和貝里雅哥兒倆。
再一次,我們看到人世間最虛偽的一幕,布殊說:「要不要處死他,我的意願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伊拉克人的意願。」意思是:如果我處死他,也是伊拉克人的意願,我跟他無冤無仇,我,美國總統,客觀得很。
他的契弟弟不愧是英國人,比哥哥又勝一籌,高一班,人家積勞成疾,他是積假成真,那張臉,遠比布殊真誠:「我不讚成處死他,但如果這是伊拉克人的意願,我們只好接受。」瞧!話,說得多漂亮!漂亮在於他的「不情願」,他充滿人道主義有放過,無殺錯的慈悲;而他的契哥哥,只是「沒有意見」。
侯家上下,早就想綁架他布殊妻女,肆意殘虐;他私仇公報,先下手為強,入城在焦土裏找到「鐵證」;如今,仇家關在自家籠裏,怎麼可能「沒有意見」?如果伊拉克人要迎侯賽因回鄉,難道你布殊真會「尊重民意」,奉送機票?
侯賽因「殺了很多人」這個事實,是布殊和貝里雅都認同和認定的;如果證據確鑿,他真的「殺了很多人」,當然應該處死,還該死一千次,一萬次,怎麼可能「沒有意見」?或者,哥兒倆最害怕的,正是:「殺了很多人,就應該處死。」這個句子;因為他們也「殺了很多人」,殺了很多無辜者;這三個「人」,同樣是世界的禍胎;當中沒有正義,只有矯情。
在「應否處死侯賽因」這個「論題」之後,還該有「應否處死布殊」和「應否處死貝理雅」;這才叫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