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樓自殺的高級警員楊榮,昨日原本要到北九龍裁判法庭就廉署提出的控罪應訊,包括兩項無牌管有彈藥、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及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名。由於他突然自殺身亡,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今日,待控方預備事主的死亡證明文件呈堂,始行正式結束案件。
楊榮被控的罪名,指他於今年三月十六日在秀茂坪利安道紀律部隊宿舍寓所,藏有三發英國軍用空彈,並在深水埗警署儲物櫃,藏有二十發釘槍子彈;另控楊於同日在寓所藏有六名人士的身份證,及於深水埗警署儲物櫃藏有十粒美沙酮藥丸及六粒俗稱藍精靈藥丸。
廉署就楊榮自殺回應稱,楊在今年九月四日被提控時否認上述四罪,並獲准以二千元保釋,案件押後至昨日審理。廉署稱,楊於被捕及被廉署問話期間,均有警方負責職員關係的人員陪同。楊一直沒有提出特別要求,並清楚獲知自己的權利。
本報記者